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发布
近日,工业信息化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《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18~2020年)》。计划分为5个方面、17项工作,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开展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。
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,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。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,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动能,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,支持清洁能源智能升级及应用,6部门联合制订计划。
计划提出,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为目标,坚持市场主导、政府引导,坚持创新驱动、产用融合,坚持协同施策、分步推进,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,推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,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,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。
按照计划,到2020年,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,行业自动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;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,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;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,“走出去”步伐加快;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,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;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,人才队伍基本建立,标准体系、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。
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的开展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工作中,计划明确提出,在有条件的城镇建筑屋顶(政府建筑、公共建筑、商业建筑、厂矿建筑、设施建筑等),采取“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、金融支持、社会参与”的方式,或引入社会资本出租屋顶、EMC节能服务合同管理等多种商业模式,建设独立的“就地消纳”分布式建筑屋顶光伏电站和建筑光伏一体化电站,促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发展。
在光照资源优良、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好的城镇和农村地区,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、旧城镇改造、新农村建设、易地搬迁等渠道,统筹推进居民屋顶智能光伏应用,形成若干光伏小镇、光伏新村。积极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小型建筑、独立农舍推广“光伏取代燃煤取暖”技术应用。
计划要求,中央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,密切协作配合,探索体制机制创新,共同研究解决行动计划落实中遇到的重大问题,推动行动计划顺利实施。结合自身职责确定年度工作目标,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、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,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,建立地方协调工作机制,明确各部门资源投入,积极形成合力,联合开展试点示范,科学组织实施。
此外,在加大资金投入方面,要发挥光伏产业市场化运营充分特点,支持建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,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形成合作、开放、创新氛围,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。充分利用中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、地方财政资金等渠道,推动相关资源集约化整合和精准投放,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扶持力度。